品牌商标设计时要留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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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标设计时要留意什么?

作者:邯郸厚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9 08:22:51

现在,品牌对于企业是多么的重要,大家都知道哪些品牌呢,例如化妆品有欧莱雅,相宜本草,大宝等。例如西服品牌有阿迪达斯,耐克,李宁等。各行各业都有非常多的著名商标,那么你们知道品牌商标怎么注册呢。我司来详细的为大家介绍品牌商标怎么注册呢。为什么我们要注册品牌商标呢。品牌邯郸商标注册,他在市场中起到的是通行证的重要作用。

品牌商标注册,他在企业的商战中是面旗帜,引导大家向前冲。品牌商标注册,他在企业固定资产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品牌商标注册,他更是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眼中的重要识别码。品牌商标注册,他更是我们企业在商战中信誉的载体。品牌商标注册,他可以在企业融资中起到中转站的作用。品牌商标注册,他是企业在遇到品牌纠纷的时候,有利盾牌。那么品牌商标他在设计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原则呢。

第一、既然我们要做一个品牌商标,那么我们的品牌商标就得需要是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的,这样就可以减少消费者的记忆成本的。

第二、我们所做的商标需要抓住我们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特征,并且,通过我们的商标能够凸显出,我们所表达的重点。

第三、名实一体,商标设计的寓意与现实应该由必要联系,让大家看到商标能够凸显出企业的文化,主旨,产品,服务等。

第四、品牌商标应该是有美感,具有一定的寓意。

邯郸商标注册流程注册商标需提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2.商标图样3.产品名称及服务项目和代理公司签好协议就可以递交申请了。

申请商标注册全国各地的代理公司都可以帮您去申请。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流程:准备营业执照-提交商标名称查询-签定协议-递交申请-受理-公告-取证国内商标注册费用:900/件商标有限期10年,到期可续展。

专业的查询是提高商标申请成功率的前提。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商标,他是企业品牌塑造的载体,每个企业都会注册自己的商标来宣传自己的公司,自己的服务,自己的产品等,我们今天就来说说,为什么那么多的企业要注册商标呢。

第一、商标,他是企业在市场中重要的通行证。

第二、商标,他是企业在商战中的旗帜。

第三、商标,他是企业资产中的重头戏。

第四、商标,他是消费者眼里的识别码。

第五、商标,他是企业信誉的载体。

第六、商标,他是企业在融资中的中转站。

第七、商标,他是企业品牌纠纷中的盾牌。

那么企业注册商标的原则都有哪些呢。

第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的原则。我国注册商标基本都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的原则相结合的原则,卷烟,雪茄,有包装的烟丝,这些产品都是必须要强制注册商标的,不注册商标,是禁止在市场中销售的。

第二、显著原则。所注册提交的商标应该是具有显著原则,便于大家消费者识别。

第三、商标合法性原则。如果你所注册的商标是具有误导公众的,那么是不能注册成功的,必须要符合国家商标法。第四、禁止抢注商标的原则。

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的原则

(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和(2)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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